欧洲新金融法引监管调整 英国FCA敦促授权申请
2017-06-20 00:04:12 来源:汇讯网 作者:
据汇讯网了解,欧洲金融工具市场行为准则(MiFID II)将从2018年1月3日起正式实施,英国的金融服务监管也将受到重大影响,为此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(FCA)发布公告,要求合规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前完成重新授权申请,并对各自业务作出适当调整,以及时应对监管变化。
FCA表示,对于受MiFID II规管的内容,未经授权的业务活动将面临民事、监管或者刑事后果。
• 未经授权或豁免的公司、个人开展的商业行为将被视为违反《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》(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, FSMA)第19条的犯罪行为;
• 此外,若无法院命令,通过未经授权人员或其他方式订立的合约将面临不可执行的风险,此举将被视为违反FSMA第21条有关金融促销要求的犯罪行为。
FCA将依法向法院对违反FSMA第19条和21条的相关人或公司申请禁令或者赔偿。
此外,若合规公司开展了未经授权的业务,将被视为违反FSMA第20条,FCA将行使多项监管权力,包括:
• 纪律制裁——含公开谴责、经济处罚或依据FSMA第14部分的终止授权或限制授权;
• 依据4A部分的自行主动要求(OIREQ)及自行主动许可变化(OIVOP)权力;
• 依据FSMA第25章的禁令及赔偿权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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